第10章 第十章(1 / 2)

到我身边来 六盲星 3325 字 1天前

夜深了,霓虹虚幻,灯火浮华。

马路上一辆辆车子奔驰而过,前往他们的目的地。

关兮不知道她的目的地在哪里,在车里待了好半天后,接到了关兴豪的电话。

“爸。”

“兮兮,在哪玩呢”关兴豪声音温柔,是她很熟悉的。

关兮鼻子有些酸了。

想想她其实也不倒霉啊,遇到的父亲即便不是亲生,对她也这样好。

“今天宋黎生日,我们在给他过。”

“这样啊,那你晚上还回来吗,要回来的话爸爸让人去接你。”

关兮趴在了方向盘上,声音低了下来“不用,我,我们今天在外面住。”

下意识的,不想回家。

关兴豪嗯了声“行,那你们好好玩,让随洲多照顾照顾你。”

“知道。”

中间空档了会,关兮知道他还有话说,便静静等着。

果然关兴豪犹豫了下,说“滢滢来家里也好多天了,我和你妈妈一直没把滢滢还活着的事告诉你爷爷奶奶他们,现在打算公开告知大家。”

该来的总要来,大概是前面铺垫的够久了,关兮此时听到这个心里很平静。

“我知道的,那你打算什么时候说。”

“明天,大家一起吃个饭。”

“好。”关兮道。

听她痛快应完,关兴豪心里倒有些别扭。

他对关兮是疼入心的,也知道这女儿被自己宠得无法无天,脾气大得很。早前,他其实做好关滢的出现会让关兮对自己大闹的准备,他觉得那才是正常的。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她什么也没闹。

关兴豪“兮兮”

关兮“地点在哪”

两人同时开了口。

关兮愣了下“您要说什么”

关兴豪缓过了神“没什么地点啊,地点就在爷爷家,你大概在中午吃饭时间过来。”

关兮“知道了。”

“行,那爸就不打扰你们了,挂了啊。”

“好。”

挂了电话,关兮看着手机发了很久的呆。好像这段时间,一直都是爸爸给她打电话,这么久了,她妈从来没给她打过电话,一个都没有。

关兮摇了摇头,把那种失落的感觉甩开。

算了她最近刚跟亲女儿见到面,一门心思在她身上也不足为奇。

她一定,只是一时忘了她罢了。

关兮名下也有房产,只是那些房子她从来没去住过,也不知道多少灰尘。所以这天晚上,她直接去了南爵酒店。

南爵酒店是关氏旗下,她堂哥关元白的地盘,她对这里比较有安全感。

开了房间后,她洗了个澡,手机关了静音,倒头便睡了。

第二天醒来已经是中午,手机里满满都是信息,其中包括江随洲的。

你去睡酒店

谈谈。

谈什么谈

关兮想起昨天两人的对话又是一阵恼火。

等等他怎么知道她来酒店睡觉

是在她身上按了监控还是她昨晚来开房被人看见了。

关兮一阵疑惑,转头时,正好看见自己昨晚随手放在床头柜上的车钥匙、银行卡之类的琐碎。

她愣了下,捡起了那张昨天刷房费的卡。

哦,这张好像是江随洲的一张副卡。

“”

关兮翻了个白眼,倒进枕头里。

但在江随洲这,她从来没有“吃人嘴短,拿人手短”这个概念。所以也别指望她发现自己用了他的钱就弱几分,气也跟着消。

关兮拿起手机,噼里啪啦就要给他回复几句犀利话语醒他的神,但还没发出去,门铃就被按响了。

她放下手机,起身走到门后,从猫眼往外看了一眼。

靠江随洲

这人来的也太快了点。

关兮立刻往后退了一步,她看了眼门边的全身镜,火速整理了下乱糟糟的头发。

门铃又响了。

关兮知道她不开门,他也有一百种方法让这扇门打开,所以她也不折腾了,直接开了门,站在缝隙后看着他。

“干什么。”她语气很冲。

江随洲很习惯她这个样子,从前每次她生气后都是这样,趾高气扬,似乎要用眼神把人分尸。

但她今天大概没意识到自己并没准备好。

睡袍,微乱的头发,未施粉黛的一张脸,还有因为穿着酒店拖鞋而跟他拉开一大段的身高。

奶里奶气,没一点气势。

江随洲低眸看着她,淡淡道“先让我进去。”

关兮没动“你有什么事就说,干嘛非得进来。”

江随洲伸手按在门上“要我强推进去吗。”

关兮瞪了他一眼。

江随洲拧眉“昨天有那么生气气得直接来住酒店。”

关兮感觉到他用了力,她快抵不住门了。

为避免被狼狈推倒,她最后还是松了手,直接转身往回走“我只是突然想来住酒店,我哪里生气了”

江随洲走进来,反手关上了门。

关兮坐在床边,冷冷地看着他“再说以前我住哪你也不管我啊,这会干嘛有意见。”

江随洲站到她前面“不是有意见你住酒店,是有意见你对谢延的事跟我生气。”

“我什么时候因为谢延”

“你当我昨天是瞎的”

关兮哽住,她昨天可不是因为谢延,而是因为他说了那话才生气的。不过,她现在也不能说因为那话生气,要不然他就会疑惑她为什么要气这个。

关兮一时无言以对。

“你是我未婚妻,如果因为别的男人跟我闹,总不合适吧。”

关兮瞥过头,不想理他。

江随洲伸手掰过她的下巴,迫使她看着自己“说话。”

关兮又扭开头,打算不认账了“我昨天也没有跟你闹啊,我只是对于你说的话有意见,有意见我不能表达啊,你就事论事,我也是就事论事。那那大不了就是我本来心情不好,语气冲了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