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锦的步伐既快又轻,就像是动作敏捷的猴子一样。在转角位置停下来后,刘子锦半蹲着身体,p5k-pdw冲锋枪安装了消音器的枪管从转角处邮筒背后探了出去,光学瞄准镜背后,刘子锦的眼睛仔细打量着前方被白色积雪覆盖的街道。
在p5k-pdw枪管移动的过程中,刘子锦看到了一个人,一个穿着迷彩服,趴在街道上的人,从迷彩服的样式看,应该是“信号旗”特种部队的。
刘子锦扭头对着罗昊打了个手势,罗昊猫腰走到刘子锦身边,问道:“什么情况?”
刘子锦指了指五十米外,趴在路边的人,说道:“那边有个人。”
罗昊举起ak自动步枪往刘子锦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让李毅峰和孙远接近,吩咐他们两个人警戒后,跟刘子锦一起往那个人,不,那具尸体走去。
因为在刚才,罗昊举枪观察的时候,发现对方的脑袋已经没了!而且他身边的积雪也被血给染红。
接近后,罗昊跟刘子锦发现,这具穿着迷彩服的尸体的确是“信号旗”特种部队的队员,他身上的迷彩服、军靴就是“信号旗”特种部队的装束。
这名“信号旗”队员的脑袋被人用利器割掉了,原本佩戴在他手臂上的“信号旗”特种部队臂章也已经被人撕掉了。不过,这名“信号旗”队员真正致命的,并不是被人割掉了脑袋,杀死他的是一颗狙击步枪子弹,子弹从他身后击中了他的心脏,一枪毙命。
至于死后被人割掉脑袋,只是那些雇佣兵为了留下猎杀的证据,方便跟安吉烈科夫兑换赏金而已。
在罗昊和刘子锦观察那名“信号旗”队员尸体的时候,他们还不知道,他们自己也已经被人盯上了,而盯上他们的是一个叫做“血钻”的雇佣兵小队,加上他们的队长一共只有十二个人。
“血钻”在世界佣兵界完全就是沧海一栗,根本不引人注意的存在,他们中间的队员,没有来自三角洲、海豹、绿扁帽、ksk、sas、gsg9这样的“豪门”,即便是他们的队长莫根,也只是在菲国接受过美国第75游骑兵团,为期九个月的训练。
也正是因为“血钻”中没有出身“豪门”的队员,所以从成立以来,“血钻”几乎就没有接到过什么大生意,因为大生意都会找上那些知名的雇佣兵组织,这就跟去商场买东西一个道理,名牌总是要比山寨品牌更受欢迎。
“血钻”刚成立的时候,有三十来个人,但是在辗转世界各地战乱地区,接生意打仗的过程中,他们的队员不断地减少,最后只剩下这十八个人。
虽然“血钻”中的队员出身不济,但是他们的作战经验却有着丰富的作战经验,经常活动在中东、非洲这种战乱频发的地方。
那名被割去脑袋的“信号旗”队员,就是死在“血钻”狙击手的sks半自动步枪之下。
因为不知名,没有生意,所以“血钻”队员的装备非常普通,全都是武器黑市上,售价只有几百美金的廉价货。这次安吉烈科夫发出的悬赏没有对进入乌鲁斯卡兹的雇佣兵队伍有特别的要求,换言之,只要不怕死,只要想赚钱,不管队伍有几个人,哪怕是只有一个人,也能来乌鲁斯卡兹参战。<!-110->